“雙十一”商標該歸誰,?阿里,、京東分別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
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后認為,涉案商標在廣告等服務上的注冊應予維持,,但在其余多項服務上應予撤銷,。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復審決定,阿里集團和京東公司均表示不服,,兩公司分別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,。 | 相關閱讀(上游新聞)

Eric
阿里、京東和拼多多這三大電商巨頭多次上演"神仙打架"的戲碼,不停地制造各種熱點為自己的促銷活動刷流量,、賺眼球,實在是無聊至極,。這三大巨頭已經占了中國電商市場份額90%還多,僅阿里一家的份額就為60%左右,。早在2014年,,時任阿里巴巴集團CEO的陸兆禧就表示,阿里注冊雙十一商標是為了“保護好這個節(jié)日,,避免被惡意濫用,。”,,還表示“雙十一永遠都是一個開放的節(jié)日,,屬于一起努力的全體參與者”。而從阿里的起訴看,,注冊雙十一商標也絕非“保護”,,而仍然是為了一己私利罷了。阿里既然是電商的龍頭大哥,,就要拿出大哥的樣子和胸懷,。

陳CC
在普通人看來,“雙十一”確實更多是和阿里聯系在一起,,“618”才是和京東聯系在一起,,兩家電商巨頭各占半壁江山。但是京東所說的也有理有據,,超過三年不使用就可以讓渡給其他人等,。
不過現在商家越來越精明,吃相也越來越顯露出急吼吼的餓虎撲食之態(tài),,在這些能賺一筆是一筆的方面斤斤計較,,但給消費者的折扣卻越來越少、越來越復雜,,就是不肯大大方方地搞活動,。加上疫情讓人們的消費觀趨于保守,消費者也不是傻子,,這種“狂歡”還能維持多久,,不是一邊大力吆喝,一邊設立各種消費陷阱就能維持的,。
faan
現在還有多少人記得雙十一是光棍節(jié)呢
石景山辛芷蕾
圍繞“雙十一”商標的爭奪和糾紛,每年都會伴隨著這個剁手時刻到來,。我認為,,其實各個商家對于這個商標的執(zhí)著更多體現在一種類似于“領頭人”“主導者”光環(huán)的在意,,而利用商標獲取更大的利潤的實用性反而成為其次了,。
“雙十一”的概念由淘寶于2009年提出,,阿里注冊商標,,這是很合理的,。阿里并沒有利用這一點而阻止其他競爭者運用相似的概念進行商業(yè)活動,,所以現在“雙十一”成為了一種公共語言,,但不能因為這樣,就抹滅阿里作為第一人的成就,。京東提出撤銷商標是合理但不合情的,,在這一點上我不同意Eric的看法。阿里作為這一如此有影響力的購物節(jié)初創(chuàng)者,,有私心是無可厚非的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