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社部,、最高法發(fā)布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
2021-08-26 17:10
文本設置
小號
默認
大號
Plus(0條)
“996”工作制違法嗎,?勞動者拒絕違法超時加班,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,?近日,,人社部、最高人民法院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第二批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,,涉及多家公司,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第四十一條規(guī)定: 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,,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,。 | 相關(guān)閱讀(中國新聞網(wǎng))
47
謝瑞佳
活在當下
員工拒絕996工作制可以獲得賠償,這對于打工人來說,,無疑是一件大好事,。不用被996工作制捆綁,可以拒絕超時長工作,。但筆者認為,,996工作制不是單純的公司施加給你的,有可能是員工自己要求的,。這種關(guān)系有點類似于斯德哥爾摩綜合征,,在被動加班的同時,又被公司給的報酬打動,。
著名經(jīng)濟學家薛兆豐就曾在自己的作品中說:“讓你加班的并不是你的老板,,而是其他工作者愿意那樣做”。的確,,這也是一個不爭的殘酷現(xiàn)實,。
在幾乎同等的起跑線上,,只有給自己“加班”,才能領(lǐng)到更多的收入,,否則工作的意義何在,?難道掙更多的錢不就是為了讓生活變得更好嗎?企業(yè)之間也有自己的起跑線,,為獲得更大的收益,,資本又在其中作梗,人們都不得不淪為資本的奴隸,,最大程度地獲取收益,,從而衍生出了996工作制。
無論你是否愿意,,打工人請你學會愛惜自己,,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(quán)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