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法自然
????通行本《老子》二十五章有一段有名的話:“人法地,,地法天,,天法道,道法自然,。”按字面意思,,“道法自然”就是“道效法自然”,。三國王弼注云:“法,謂法則也,。人不違地,,乃得全安,法地也,。地不違天,,乃得全載,法天也,。天不違道,,乃得全覆,法道也,。道不違自然,,乃得其性,[法自然也],。法自然者,,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,,于自然無所違也,。自然者,無稱之言,,窮極之辭也,。……道[法]自然,,天故資焉,。天法于道,地故則焉,。地法于天,,人故象焉”(《老子道德經(jīng)注》,,見樓宇烈的《王弼集校釋》。中華書局1980年,,第65頁),。
????從這段注中我們可以讀出:1)老子以地、天,、道與自然的順序排列,,人類與它們之間的級差關(guān)系,不僅代表著存在論意義上的秩序問題,,而且也反映了人類的認識與實踐逐漸深入的程度,。當達到“自然”的終極狀態(tài)時,人類實現(xiàn)了自由,。
????2)由此,,老子是一個自然至上主義者?!独献印范逭滤茉炝恕暗馈钡某绺咝蜗?,“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,可以為天下母”,,是“先天地生”,能“生天地萬物”之本體,。這個“道”不可謂不偉大,。然而,“道不違自然”,,自然是主人,,道似乎只是奴仆。唐初道士成玄英說:“道是跡,,自然是本,。以本收跡,故義言法也”(《道德經(jīng)義疏·第二十五章疏》),。道具體地生化為萬物,,才使道跡下降于世界之中,;那么道為什么會創(chuàng)生萬物呢,?因為自然在其后為“本”。成玄英用“本跡”關(guān)系來解釋“道法自然”,,本質(zhì)上是將兩者當做一種體用關(guān)系,。
????3)王弼所謂“道不違自然,,乃得其性”之說,乃宗于漢代注釋家河上公,,他將“道法自然”這一論題解釋為“道性自然,,無所法也”(《老子道德經(jīng)河上公章句》卷二《象元》第二十五),。“道法自然”,,亦即道以順乎自然為法,,以自己為法。
????河上公的這個注對后世影響甚大,。比如,,陳鼓應(yīng)強調(diào),老子的“道法自然”,,是說“‘道’純?nèi)巫匀?,無所法也”,并進一步分析道:“‘道法自然’一語,,常使人感到困惑,。‘道’在老子哲學中已是究極的概念,,一切都由‘道’所導出來的,那么,,‘道’怎么還要效法‘自然’呢,?其實,所謂‘道法自然’就是如王弼所說的‘道不違自然’,,即是說‘道’的運行和作用是順任自然的”(陳鼓應(yīng):《老子今注今譯》,,商務(wù)印書館,2007年,,第173~174頁),。
????許抗生也說:“自然并非‘道’之外一物,而是指‘道’自己而已,。此句意思是說,,‘道’為天地最后的根源,無有別物再可效法,,所以只能法其自己那個自然而然的存在而已”(許抗生:《帛書老子注譯及研究》,,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,第114頁),。
????陳,、許這樣說,卻又見著王弼注中的矛盾了,。王弼在上面筆者所引的注中對“人法地,,地法天,天法道,,道法自然”這幾句話中的“法”字作了前后一貫的注解,,王中江和劉笑敢都指出,,老子的這一段話中使用的四個“法”字,不能前三例作一種解釋,,后一例又作另一種解釋,,而應(yīng)該都是作為動詞來使用的。
????王中江為此提出了自己對“道法自然”的看法:“道”要“順應(yīng)”的“自然”,,不是“道”自己的屬性,,而是“萬物”的屬性。換言之,,“自然”是“萬物”的“自然”,,而不是“道”的“自己如此”?!叭f物”按照自身的本性自行其事,,自行變化,這才是老子所說的“自然”,。
????陳鼓應(yīng)先生說:“道雖然創(chuàng)生了萬物,,但卻不對萬物發(fā)號施令,而是甘為萬物的影子和回聲,,順遂萬物之自然,。”“道”具有“生而不有,,為而不恃,,長而不宰”(五十一章)和“善貸且成”(四十一章)的至上美德(“玄德”)?!暗馈钡倪@種本性,,老子稱之為“無為”?!盁o為”不是說“道”沒有任何作為,,而只是說道不控制、不干預(yù)萬物,,而是讓萬物自行其事,。這說明,老子思想中潛藏著一個深層觀念,,那就是:自然是最高的價值,,也是事物存在與發(fā)展的最佳狀態(tài)。
????4)王弼說:“法,,謂法則也,。”“法”字,,如果當作規(guī)律,、法則之義解,,那么,“取法”,、“效法”的引申義也就無可非議了,。“法則”即“效法”,,亦即“遵循”,,同王弼說的“不違”和“順”義同。然而,,“法”還有另外一種被眾多注家忽略的解釋,,那就是《廣雅釋詁》所言:“法者,合也,?!蔽好魃岬剑逊ㄗ轴尀椤昂稀?,老子所言四“法”,,立即迎刃而解?!叭朔ǖ?,地法天,天法道,,道法自然”即為:人與地合,地與天合,,天與道合,,道與自然相合。
????這樣四者相合,,豈不是最完美的“天人合一”論嗎,!不過,它只能是人類的崇高理想,,而不是存在的現(xiàn)實,。在王弼看來,“自然者,,無稱之言,,窮極之辭也?!币驗樗亲约憾?,不能再為它附加任何東西,所以說是“窮極之辭”,。只有作為本體存在的“無”或“自然”,,才能被描述為“無稱”,、“窮極”,具有絕對,、無限和超越的意義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