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佛真的怨恨史蒂夫?喬布斯嗎,?
????每日野獸網(wǎng)(The Daily Beast)由《名利場》(Vanity Fair)前編輯蒂娜?布朗(Tina Brown)于2008年創(chuàng)辦。日前,,該網(wǎng)站刊發(fā)了一則由某位出版業(yè)繼承人撰寫的一篇長達1,900字的“調(diào)查性報導”,,對一位知名互聯(lián)網(wǎng)政策專家進行了猛烈抨擊。該文章作者此前最長的一份工作,,是為期一年的博文創(chuàng)作,,該博客名為《第五大道異類懺悔錄》(“Confessions of a 5th Avenue Misfit”)。
????文章《哈佛 VS. 史蒂夫?喬布斯》(“Harvard vs. Steve Jobs”)的主人公喬納森?齊特林(Jonathan Zittrain),,是哈佛法學院(Harvard Law School)互聯(lián)網(wǎng)法律教授,、哈佛伯克曼互聯(lián)網(wǎng)與社會研究中心(Harvard’s 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& Society)副主任。作為一名極具影響力的專家,,齊特林的文章涉及范圍廣泛,,包括審查制度,、知識產(chǎn)權法,及內(nèi)容過濾和計算機安全,。他最近撰寫了文章《互聯(lián)網(wǎng)的未來及如何阻止它的發(fā)展》(“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How to Stop It”),,并與人合作撰寫了《拒絕訪問》(“Access Denied”)。此外,,他還協(xié)助創(chuàng)辦了非盈利性網(wǎng)站StopBadware,,該網(wǎng)站提供免費的惡意軟件掃描和警告服務。
????《哈佛 VS. 史蒂夫?喬布斯》的作者埃米莉?布瑞爾(Emily Brill)是史蒂文?布瑞爾(Steven Brill)之女,。史蒂文?布瑞爾是雜志《美國律師》(American Lawyer),、專門報道法庭審判實況的電視臺Court TV以及新聞在線公司(Journalism Online)的創(chuàng)辦人。埃米莉?布瑞爾曾供職于微軟全國廣播公司(MSNBC)《早安,,喬》(Morning Joe)節(jié)目及新聞在線公司,,并因八卦網(wǎng)站Gawker上傳播的流言蜚語而聲名雀起。Gawker網(wǎng)經(jīng)常從她的個人博客及Facebook網(wǎng)頁上,,竊取她展示姣好身材的比基尼泳裝照片,,以及其優(yōu)越生活的細節(jié),如乘游艇前往圣巴茨島,,與喬治?克魯尼(George Clooney)一起親密就餐等帶有曼哈頓色彩的緋聞事件,。
????然而,有意思的是,,布瑞爾對齊特林的廣泛人際關系很是在意,,甚至為此感到擔心。而最令她氣憤的,,則是齊特林二月份為《金融時報》(Financial Times)撰寫的專欄文章中的一段話,。
????“因此,蘋果牢牢地控制著iPhone——就像電子閱讀器Kindle被亞馬遜(Amazon)控制著一樣……喬布斯曾開創(chuàng)個人電腦時代,,而現(xiàn)在,,他正試圖終結該時代?!?/p>
????布瑞爾斷定,,哈佛伯克曼中心以及齊特林本人均對蘋果公司(Apple)持有偏見,因為蘋果公司沒有為伯克曼中心提供贊助,,而谷歌(Google)和微軟(Microsoft)卻以贊助商的名義提供了贊助,。那么,她有什么證據(jù)嗎,?沒有,。
????事實上,在申請伯克曼中心的一份工作時,,布瑞爾曾應邀旁聽了齊特林的“斯坦福網(wǎng)絡法研討會”,,并就此認識了齊特林,。布瑞爾后來坦承,她并沒有獲得這份工作,。事實上,,這次為期三周的研討會是由微軟公司出資舉辦的,,而學生們對此并不知情,,這引起了她對誰為互聯(lián)網(wǎng)研究買單的好奇心,并開始了她的探索之旅,。
????她最終得出了一組數(shù)據(jù):谷歌公司在過去的兩年里為伯克曼中心提供的贊助額為50萬美元,;微軟公司2010年的贊助額在10萬到15萬美元之間。研討會上,,僅“奢侈午餐”(米斯塔沙拉,、鼠尾草蒜泥蛋黃醬、蔓越橘酸辣醬)的開支就高達4,647.56美元,。
????雖然很不情愿,,但她還是承認,這次研討會就是一次“赤裸裸的享受”,。對于學生們來說,,齊特林簡直就是一名“搖滾巨星”—— 他“和藹可親、充滿工作激情,,而且為人低調(diào)”,。事實上,他撰寫的有關蘋果公司以及史蒂文? 喬布斯(Steve Jobs)的每篇文章,,都與他對互聯(lián)網(wǎng)的觀點相吻合,,即互聯(lián)網(wǎng)應該是免費的、開放的并且是抵制一切封鎖的,。
????在結尾處,,她,亦或是她的編輯們,,被迫寫下了“沖突的表象”這一可怕的段落:
????“我們并不是說,,哈佛法學院的教員是拿人錢財,替人說話,。但是,,由于哈佛品牌的強大影響力,伯克曼中心和齊特林已日益成為互聯(lián)網(wǎng)政策和媒體行業(yè)的重要參與者,。沖突的表象很重要,;即使這些沖突不像醫(yī)學研究那樣事關生死,但是他們確實影響了立法,、股票價格和消費者的選擇,?!?/p>
????在我看來,齊特林的錯誤可能在于,,他曾經(jīng)缺席數(shù)次與布瑞爾約好的會面,,而且不再回復她的電子郵件。如果他能效仿喬治?克魯尼,,與埃米莉?布瑞爾親密午餐,,這一切可能就不會發(fā)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