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高盛虧欠客戶的……
????作者:Ben Stein
????現(xiàn)在我們來談談金融,。
????首先,,投資銀行可以從事有違客戶利益的業(yè)務,時下這已被普遍認為是無可厚非的做法,,尤其是在我很久以前的雇主:著名的《華爾街日報》上體現(xiàn)得淋漓盡致,。最近高盛銀行(Goldman Sachs)也采取了類似有損客戶利益的做法,相關討論更是熱火朝天,。高盛認購了大量用房產(chǎn)做抵押的證券,,在發(fā)售說明書上蓋好自己的認可章,再將其售予退休基金和其他投資者,,之后直接通過信貸違約互換(CDS),,迅速將其大量賣空。
????了解高盛和華爾街的人都說,,每一位高盛的客戶都應該清楚:高盛是個交易場所,,客戶購買高盛證券時要明白,它哪怕只是為了賺一分錢,,都可能會不擇手段,,選擇有損客戶利益的交易。
????以上觀點純屬虛構,,但揭示了世界運作黑暗的一面,。問題是,這種看法與現(xiàn)實生活和道德規(guī)范背道而馳,。高盛認購證券時,,向客戶保證它會支持這些證券;并且,,上周我的證券法專家——喬治敦大學法學院的拉斯?費格森(Russ Ferguson)也告訴我,,高盛自稱是幫購買那些高盛認購證券的客戶實現(xiàn)了“增值”。
????顯而易見,,高盛可以在文件樣本的任何地方寫上自己的免責聲明,。但是,既然高盛認購了證券,,就有責任公平坦誠的對待買家,;同時高盛作為受托人,如果買家是高盛客戶,,高盛就應該優(yōu)先考慮客戶利益,。高盛向世界宣傳的形象也是正面的。高盛聲稱,,任何退休基金或者買家購進高盛認購的證券,,都能享受“增值”。在年度報告里它把這些闡述得一清二楚,。
????也就是說,,作為受托人的高盛法律上有義務不應該利用自己的客戶。高盛各個當家對高盛“文化”大談特談,,向世界宣傳高盛的良好形象,,這也意味著高盛要為客戶著想。高盛的文化價值觀不同于無數(shù)犯罪電影所渲染的那樣,,而是希望能被看成一家以實實在在,、顧客至上為價值理念的知名投行。高盛如果言而無信,,那就是違法,。
????當然,如果交易對象是對沖基金或精明富有的交易商,,那就另當別論了,,因為這些交易對象本身不是高盛客戶,并且愿意挑戰(zhàn)任何風險,。但是,,如果高盛認購的證券是銷售給像退休基金一類的客戶,除非證券本身標上了垃圾證券幾個字,,那么高盛不管是從道義上還是法律上,,都有義務保證不賣垃圾證券;高盛還有義務拒絕認購任何最后必然會損害其客戶利益的證券,,有義務對客戶實話實說,。實際上,不管是不是對待客戶,,高盛都有義務誠信,、公平地銷售證券。
????如果高盛年度報告里面用大字號鄭重聲明,,“高盛會不擇手段,,搶劫客戶”,那么對高盛的要求自然不會這么高,。但高盛并沒有做出此類聲明,。只要高盛一天沒做出聲明,,只要高盛一天還是認購方,高盛就不應該像黑社會那樣毫無原則,。
????其次:奧巴馬總統(tǒng)建議限制大型銀行和投行的自營業(yè)務,,我讀到很多華爾街方面的微詞,都覺得實在好笑,。有市場專家認為,,上周各大銀行股票大跌,是因銀行的自營業(yè)務已經(jīng)不能再持續(xù)盈利造成的,,我認為這種看法更為可笑,。
????道理很簡單:銀行自營業(yè)務要是以前一直可以帶來盈利,那2008年銀行就不會需要納稅人為其買單了,。如果自營業(yè)務能一直推動銀行盈利,,那銀行就不應該還需要你我來救助了。
????我們要搞清楚,。銀行要是想學賭場,,就不值得納稅人為其買單。這樣的話,,他們大可以搬到拉斯維加斯去,。但是只要銀行還是銀行,還會在出事的時候想到向美國政府緊急求救,,就不應該用自己的盈利,、用納稅人的損失來打賭。奧巴馬總統(tǒng)的建議可謂一針見血,。